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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BGS)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BGS)” 是北京市人民政府向来京留学和在北京高校学习的优秀外国学生提供学费资助的专项经费。该奖学金分全额学费资助和部分学费资助两类。此类奖学金需逐年申请。

外交学院留学生办公室负责受理拟来外交学院学习或正在外交学院学习的外国留学生对该项奖学金的申请,并组织评审。该奖学金重点用于资助博士留学生、硕士留学生和本科留学生。

一、BGS申请办法。

申请秋季学期入学的外国留学生和已在校的老生可填写《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外交学院留学生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留学生办公室获取),连同申请表上要求所附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一并提交所在系、所办公室,由系、所签署意见后汇总至留学生办公室(主楼244房间)。

留学生办公室接受申请截止时间:6月9日16:00。

二、BGS奖学金管理规则

1、 申请者须是自筹经费的外国留学生,已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或其他类别经费资助的留学生不可再申请BGS奖学金。

2、 BGS仅提供获奖留学生的学费,分为一等奖(全额)、二等奖(半额)。具体获奖结果由留学生办公室根据各系、所推荐意见以及奖学金申请情况确定。

3、 该奖学金为逐年申请。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获准一学年的留学生奖学金生,如希望继续获得该奖学金,每年均须进行奖学金年度评审或再申请,以确定是否继续向其提供下一学年度的奖学金及奖学金额度。下一年度的申请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4、 因病休学的,原则上所获得的奖学金不予保留至下一学年。

5、 已在校本科生老生的学分基点应在1.8以上方有资格申请BGS奖学金。对新入学的本科生和硕博研究生没有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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