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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校际交流学生项目

一.专业、学制及上课地点

  (一)专业:

  1.中文授课:汉语

  2.英文授课:国际关系、国际经济与贸易

  (二)学制:根据校际交流协议及实际交流情况,学习期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每学年分两个学期,秋季学期从9月至翌年1月,春季学期从3月至7月。入学后按各自项目计划学习,完成学业并且成绩合格后,发给结业证书。

  (三)上课地点:

 除汉语、国际关系(英文授课)在展览路校区外,其余均在沙河校区。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者所在学校与外交学院已签署正式的学生交换协议,并且处在具体实施阶段。

  2.申请者必须为大学二年级以上的在校学生(不包括大学二年级)(具体内容请咨询本校相关部门)。

  (二)申请时间:3月1日— 5月1日(申请9月入学的秋季学期),10月1日—12月10日(申请翌年3月入学的春季学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者向本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获得学校批准后,由校方向外交学院负责该交流项目的部门推荐。

  2.外交学院负责该交流项目的部门根据校际交流协议及申请者的情况,审核是否同意接收。

  3.外交学院同意接收后,申请者登陆外交学院留学生办公室网站(/),在该网站“来华留学在线申请Study in China Online Application”栏录入个人申请信息,并按网站提示的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外交学院留办对报名者网上提供的申请进行审核。

  4.网上在线申请审核通过以后,申请者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外交学院外国留学生学习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

  3.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面交或邮寄给外交学院(展览路校区)留学生办公室:

  (1)申请者所在学校的推荐信

  (2)《外交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3)本人护照复印件

  (4)本人正面免冠护照照片4张

  (5)最后的学历证书

  (6)已在中国学校学习的人员,需提供在华签证或居留证的复印件,以及原所在院校留学生办公室的转学同意函(加盖公章)

  三、住宿

  学生可自行决定校内住宿或校外住宿。

  (一)校内住宿:

  根据具体交换协议和所选课程确定上课的校区,在主要课程所在校区申请住宿。

  1、展览路校区国际交流中心

  国际交流中心简况:每套房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提供热水。每个房间配有空调、有线电视(可收看CNN等频道)、书桌、书厨、电话等。集中供暖,安装了自动火警系统。每个楼层还为留学生设立可自助料理饮食的公用厨房。如果需要使用互联网、购买长途电话卡、发传真、洗衣等,可与国际交流中心前台联系。

有关管理规定见《国际交流中心住宿管理规定》。

国际交流中心不能提前预定房间。

  2、沙河校区“接待中心”:

  房间内均有独立卫生间,每天15:00-22:00提供洗澡热水。房内配备空调、网络插口、有线电视信号(需自配电视)、书桌、书柜、衣柜、单人床、有开放式阳台供晾晒衣物。

  每层有公共饮水机、冰箱、全自动洗衣机,无电话,不统一配卧具。 

  入住“接待中心”的外国留学生等同于中国学生管理,详情见《外交学院沙河校区外国留学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沙河校区“接待中心”可预留床位,但不能保证预留所选房型。

  (二)校外住宿

  学生可自行在校外租房或住宾馆,请务必注意居住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抵华或变更住宿地址后的24小时内须在住 宿地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住酒店除外),并将住宿登记复印件交留学生办公室备案。如违反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公安机关会依法处以警告或2000元以 下的罚款。

  四、费用标准

  (一)学费:根据校际交流协议确定免全部或部分学费。

  (二)保险费:800元/年,400元/学期

  (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外交学院为留学生统一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对于未缴纳保险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三)住宿费:

  1、展览路校区国际交流中心:(1层-4层)双人间150元/人/天;(6层-7层)双人间160元/人/天(2014年春季学期价格)

   需提前向留办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入住。住宿费按月结算,在入住时缴纳,需提前一星期续交下月住宿费。

 2、沙河校区“学生公寓”:

   单人间(14平方米):80元/人/天;

    套间1(30平方米):内屋(1人)80元/人/天,外屋(1人)80元/人/天;

    套间2(30平方米):内屋(1人)60元/人/天,外屋(2人)50元/人/天;

  住宿费在入住时缴纳,需在学期末续交下一学期住宿费。按学期整交,中途退宿不退费。寒、暑假期间沙河校区封校,不提供住宿。

 五、联系我们

 (一)展览路校区:

 电话:86-10-68323894,68323341,68323348

 传真:86-10-68323243,86-10-68348664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24号 外交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邮    编:100037

 (二)沙河校区:

电话及传真:86-10-81754717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区  外交学院A楼131室  

邮   编:102206

电子邮箱:admission@cf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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