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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博士研究生项目

.专业、学制及上课地点

 专业:外交学、国际关系

 学制:四年

 每年9月入学,每学年分两个学期,秋季学期从9月至翌年1月,春季学期从3月至7月。入学后按教学计划学习。完成学业后,发给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上课地点:外交学院展览路校区

 二、报名条件、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申请者须具有相关专业的硕士学历。

 2. 2009年以前汉语水平考试(HSK)7级或新HSK5级以上,或汉语达到此水平。

 3. 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二)申请时间:3月1日—5月1日。

(三)申请程序:

1.登陆外交学院留学生办公室网站(https://iss.cfau.edu.cn/)了解招生信息,在该网站“网上申请Online Application”栏录入个人申请信息,并按网站提示的要求上传有关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外交学院留办对报名者网上提供的申请进行审核。

2.在线审核通过以后,申请者打印出系统自动生成的《外交学院外国留学生学习申请表》、《在华事务担保人保证书》并签名。

3.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面交或邮寄给外交学院(展览路校区)留学生办公室:

(1)《外交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

 (2)本人护照复印件;

 (3)《在华事务担保人保证书》,担保人必须在华有固定职业和固定住所。(18周岁以下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委托在北京的亲朋好友为申请人的监护人,并办理监护人委托公证。);

 (4)最后的学历证书;

 (5)本人正面免冠护照照片4张;

 (6)HSK证书的复印件;

 (7)两位副教授以上教师的推荐信;

 (8)学习目的陈述(用中文撰写,500字以内);

 (9)已在中国学校学习的人员,需提供在华签证或居留证的复印件,以及原所在院校留学生办公室的转学同意函(加盖公章)。

  三、入学考试

  考试时间:每年5月底或6月初。

  考试地点:外交学院展览馆路校区。

  考试方式:入学面试、笔试

  考试内容:专业

  四、住宿

  学生可自行决定校内住宿或校外住宿。

 (一)校内住宿:

 入住展览路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不可跨校区住宿。

国际交流中心简况:每套房有独立卫生间,24小时提供热水。每个房间配有空调、有线电视(可收看CNN等频道)、书桌、书厨、电话等。集中供暖,安装了自动火警系统。每个楼层还为留学生设立可自助料理饮食的公用厨房。如果需要使用互联网、购买长途电话卡、发传真、洗衣等,可与国际交流中心前台联系。

有关管理规定见《国际交流中心住宿管理规定》。

国际交流中心不能提前预定房间。

 (二)校外住宿

学生可自行在校外租房或住宾馆,请务必注意居住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抵华或变更住宿地址后的24小时内须在住宿地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住宿登记(住酒店除外),并将住宿登记复印件交留学生办公室备案。如违反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公安机关会依法处以警告或罚款。

  五、费用标准

 (一)报名注册费:600元

现场报名时交纳;如不是现场报名,而是邮寄报名材料,请勿同时邮寄报名费,报名费在参加入学考试时补交。

报名费一律不退。

 (二)学费:32,000元/年

新生开学报到时缴纳,老生在上一学年期末缴纳。

如中途转学或退学,开课后两周或不足两周:退学费80%;两周至四周:退学费60%;四周以上所交学费一概不退。

 (三)保险费:800元/年

  与学费同时缴纳,即新生开学报到时缴纳,老生在上一学年期末缴纳。

(按照中国教育部规定,来华留学生必须购买中国境内的医疗保险。外交学院为留学生统一购买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及医疗保险。对于未缴纳保险费的学生,学校将不予办理注册手续。)

  保险费一律不退。

 (四)住宿费:

   展览路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三人间: 100//天(住一个月以上可打八折)。

需提前向留办申请,批准后方可办理入住。住宿费在入住时缴纳。住宿费按月结算,在入住时缴纳,需提前一星期续交下月住宿费。

 六、联系我们

 (一)展览路校区:

 电话:86-10-68323894,68323341,68323348

 传真:86-10-68323243,86-10-68348664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24号 外交学院留学生办公室

 邮 编:100037

 (二)沙河校区:

 电话及传真:86-10-81754717

 通讯地址:中国北京市昌平区高教园区 外交学院A楼131室

 邮 编:102206

 电子邮箱:admission@cf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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